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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发10条拒信-*-山东大学道歉声明

2024-09-23 21:37:56 足球锻炼 哈皎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山东大学发10条拒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山东大学发10条拒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看待山东理工大学拒绝陈春秀重新入学?

1.学校把关不严,没有验明正身就入学了,致使鸠占鹊巢,存在一定责任和过错。

2.时过境迁,当时的专业、学科或许已经变了,从来也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但是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学,理应给受害者一个说法,要么大胆尝试,给人家一个学习的机会,要么赔偿人家的青春命运之损失。

3.虽然学校不存在主观刻意,但从结果上看,无形之中成了错误的帮凶。不能就这样毫无建树地不置不理,得拿出行动来。

我是燕园终身学习,我来回答。

2004年,山东理科考生陈春秀在高考中获得了546分的不错成绩,最终被山东理工大学录取,然后,农家女陈村秀始终没能等来自己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最终,苦等几个月的她以为自己没有被大学录取,于当年10月外出打工。

16年后的今年5月,失去上大学机会的陈春秀,因为报考了成人高考,在查询学籍信息的时候,意外在学信网发现,自己曾经在2004年就读于山东理工大学,且顺利毕业。原来,她被人冒名顶替上了大学。

山东大学发10条拒信-*-山东大学道歉声明

现在已经查明,冒名顶替者就是当地另外一个女生,作为文科生的顶替者,在2004年的高考中,仅仅获得了303分的成绩,然而,因为顶替者家有关系,通过运作,截留了陈春秀的录取通知书,并通过一系列的神操作,把户籍证明、个人档案等入学必需的材料都准备妥当了,冒充陈春秀去了山东理工大学报到,竟然一路过关,顺利入学,并最终顺利毕业,拿到了学历证书,最终凭借顶替而获得的大学文凭,进入了公务员的行列,并一直用着陈春秀的身份。

很明显,这个冒名顶替者不但“偷”走了陈春秀读大学的机会,甚至“偷”走了本该属于她的人生!对于可恶的冒名顶替者,给与其应有的惩罚,以及在这次事件中所有的作恶者,都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

事情的另一个方面是,被“偷”走了读大学机会的陈春秀,该得到怎样的补偿?

事件发生后,当事学校山东理工大学经过调查,确认在当时的入学把关方面存在把关不严等问题,其中最明显的问题是,即便顶替者其他手续,比如录取通知书和个人档案等纸质材料是齐全的,也贴上了顶替者自己的照片,但考生电子档案是没有被篡改的,上面的照片依然是陈春秀本人的,而不是顶替者的。两个相貌完全不同的女生,如果严格把关,是可以发现明显问题的。可以说,在陈春秀被冒名顶替的事件中,山东理工大学也是负有一定责任的。

作为一所高校,当年学校有把关不严的责任,现在事情已经核实清楚,就该承担起这个责任,给予陈春秀合理的补偿。对于一直想圆大学梦的陈春秀而言,找回当年失去的上大学的机会,重新入读当年录取过她的山东理工大学,就是对她的合理补偿。然后,当她提出这个要求时,山东理工大学竟然以“无此先例”予以拒绝了,这个理由合理吗?

这当然是不合理的。

当年录取了一个假的陈春秀,让其入学,毕业,现在发现是冒名顶替,山东理工大学已经注销了顶替者的学历,那么,对于当事人陈春秀而言,山东理工大学并没有实质性给与其该得的入学就读的机会,现在把这个机会还给她,这不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吗?怎么能以没有这样的先例予以推脱呢?

我认为,对于陈春秀的合理请求,山东理工大学应慎重研究后再决定,而不是一句轻飘飘的“无此先例”就可以推脱的。

你觉得山东理工大学应该给陈春秀一次重新入学的机会吗?

冒名顶替上大学现象非个例,不仅行为恶劣,而且后果很严重。古时教书先生担心自己的才识,会自谦地说别误人子弟。如今有意毁坏他人前程,其行为的恶劣程度可谓过街老鼠,人人深恶痛绝。被顶替者多数,尤其是贫困家庭的孩子,因此而改写人生,其后果不言而喻。而且,从目前媒体披露的案例,不只一时一地一件。所以国家相关执法执纪机关应严查严办,给践踏法律之人以重处,还受害人、还社会以公道。

“无此先例”,平淡无奇的四个字透着阵阵凉意。山东理工大学,用这四个字拒绝了陈春秀的入学申请。又一次,山东出名了。

1、明明有错在先,却冰冷地像个机器。

不管是顶替者,还是学校,在这个顶替案件中都有着不可推脱的责任,但从始至终都没有人对陈春秀道一声歉,难道不应该吗?

顶替者陈某,用一页百来字的说明,“相关入学材料由我舅妈(原某厂职工,现已去世)找中介代办”,把所有过错推到了“最佳舅妈”身上,然后派个亲戚用钱去了事。

山东理工大学,先不说有没有故意放水的嫌疑,即便就是审核不严,导致一个人错失16年光阴,是不是也应该说一声抱歉,想办法弥补一下?

2、什么人性的温度都看不到,只看到了冷冰冰地“按章办事”

同意陈春秀入学,确实“无此先例”,但先例不都是人创的吗?顶替事件难道就一直有先例?还是犯的错有先例?

“按章办事”的背后无非两个原因:

1⃣️既然无此先例,如果突破政策,恐怕需要担责,那还不如按程序办事保住自己的饭碗。

2⃣️欺软怕硬,欺负老实人上瘾,如果把顶替者的背景和陈春秀换一下,是不是学校就上赶着给处理了?

如果确实无此先例,那就调查清楚,上学校层面、省市教育部门讨论集体决策,何故非得用这寒心的四个字!

即便真的不能直接入学,是不是有其他的弥补措施?很遗憾,到现在为止,什么都看不到。

3、山东的教育,2020年真是“出名”了。

1个黑人留学生配3个异性伴读,把山东大学的招牌砸的稀巴烂,结果却不知悔改,坚持认为学校没错,是为了学习。

然后接连发生了山东理工大学的虐猫事件,烟台某大学的虐猫事件,但学校处理方式简单粗暴,调查属实后就把学生辞退,这样能解决问题吗?有着施虐倾向甚至心态扭曲的人,就这样被放逐到社会上,难道不是更大的隐患吗?

再到青岛某学院强迫学生为留学生打扫宿舍,短短半年,山东的教育真是让国人开眼。

真想说,能把对留学生的心思留一点给陈春秀,估计这个事情早就圆满解决了。

好处是,这个事件已经引起了中央电视台以及诸多方面的重视。相信也希望,不久后的一天,新闻里弹出来的是这样一条信息:“陈春秀如愿进入山东理工大学学习,相关费用由顶替者承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山东大学发10条拒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山东大学发10条拒信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