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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给患者打欠条-*-医院给患者打欠条怎么写

2024-10-20 20:39:55 足球锻炼 福婉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院给患者打欠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医院给患者打欠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镇安县病人住院2个月“服药”1200斤?院方:可能输入错误,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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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给患者打欠条-*-医院给患者打欠条怎么写

镇安县病人住院2个月“服药”1200斤?院方:可能输入错误, 你怎么看?

这个事件挺好玩,集中反映了医疗中两大乱象:

患方长期拖欠巨额医疗费用

据媒体报道,事情发生在2015年年底,陕西商洛一位56岁男子因患精神病于2015年11月16日住进镇安县精神病防治院接受封闭式治疗,到2016年1月31日出院,住院2个半月,总费用22909.69元,当时全部拖欠。

后来,患者儿子冯斌支付了10909.69元,同时给医院打了1.2万元的欠条,拖欠款项一直拖欠至今。

由于支付了部分费用,办理了相关手续,2016年初冯斌已经通过新农合报销了1.3万余元。

也就是说,患者住院2个半月,自己不但没有掏一分钱,还“净赚”2000余元。

苦的是医院,被拖欠1万余元巨款,至今已经3年有余。

医方为了凑收费数,胡乱“”大量中药

在医患双方因为拖欠医药费长期纠葛中,冯斌突然发现了医院收费方面的破绽,就是他父亲住院2个半月期间居然被服用了1200多斤草药,平均每天接近20斤。

虽然院方称,这可能是输入错误,把克错误输入成千克。

这是非常明显的找辙。

内行人都知道,医院胡乱“开”出天量草药的唯一动机就是“凑”总的医药费用。

由于冯斌是外行,他只能看出每天20斤草药这样的猫腻,实际上,住院费用清单中“凑费用”的迹象比比皆是。

以这张能看清的清单为例,其中的“化验费”单价只有一元,而一个月31天居然做了145次。

在今天,什么样的化验单价只有一元?而且每天需要做4、5次?

再说,清单中都是每月5次的各种“量表”评估,两种电脉冲治疗和其他一些治疗,很多都是虚拟出来的。

至于,虚拟出每天平均20斤的巨量草药,实在是医院的无奈之举——总医疗费用实在是凑无可凑,怎么都凑不出。

为什么会出现医院凑不出医药费用的天大荒唐呢?

因为,我国的医疗收费直到目前总体上还属于国家定价,很多医疗服务性收费脱胎于早年“为人民服务”的免费和半免费国家定价上。

比如,上述清单中的“床位费”“护理费”,都是每天10元。

这是什么水平的收费?

不要说今天全封闭的精神病院,就是20年前一些小城市车站附近的那些脏乱差小旅馆每天住宿费是多少?

特别是精神病人住院治疗,床位费,护理费每天只有区区10块钱。

更重要的是,精神病住院本身的确几乎没有什么可收费的治疗项目。

从住院清单来看,患者住院期间真正的治疗只有“安坦和奋乃静”这两种极其古老、价格极其便宜的抗精神病药物口服,几乎不产生任何费用。

在其他医院“常规”性主要收费项目,比如一天到晚十几个小时的静脉滴液,各种检查,各种肌注,等等,在精神病院都是绝对不会存在。

即使上述清单中的一些收费,也是虚拟出来的。

这样,即便是虚拟出一些收费,医院最终也凑不出几个钱。

怎么办?只能“以药养医”。

刚才说了,精神病人可以用的“西药”非常有限,而且国家也有明确限制。

缺乏监管和限制的就只有草药。

这就是这个故事中,患者每天被服用20斤草药的唯一的真相。

假设,有人对从这家医院出院的患者做几个抽样调查,我相信,所有人的住院收费清单都存在本案例中被大量服用草药的问题。

长春:52年前,母亲欠医院47.9元医药费,52年后,子女还了5000元, 你怎么看?

报道里说是母亲坚持还这笔钱,子女也是孝顺,遵从了母亲的想法!还钱这事值得肯定,但做法稍有欠妥!

首先分析当初这位母亲到医院看病没钱,是给她看病的医生做的担保才能抓药治病,试想一下如果医生不做担保呢,结果或许就不同了吧。不是偏激,现在的医院你去看病,如果看完抓药必须得付钱,如果住院需要提前交押金,住院期间押金剩的少了就会有护士催你缴费,患者真没钱了就告诉你床位紧缺,建议你办出院了,因为有亲人住院过体会比较深!

这位母亲的子女要感谢首先应该感谢当初为其母亲担保和看病的医生,其次是医院这个机构,个人觉得子女应该做个锦旗,写上感谢某某医生在这医院工作期间,医德高尚,为患者担保看病,体现了治病救人的风范!这样的宣传才能让更多的医生学习,传扬医者风范!

那个临终遗言里嘱咐儿女还上52年前欠长春市结核病医院47.9元的老人走了,一句:见到医院大夫先说“对不起”再说一声“谢谢”感动了无数网友。

52年前九个孩子的母亲病倒了,贫寒的家庭无力支付医药费,是当年的窦医生和医院给这名母亲打了欠条,半个世纪过去了,当年的医生联系不上了当年的医院也已物是人非,如今那位母亲的儿女已经年过花甲,而那份沉甸甸的救命恩一直都在。

1967年五十元钱真的不是一个小数字,人间处处有真情,医者仁心不过如此。我作为一名旁观者心里充满了感动。

尤其在1967年那个特殊的年代,窦医生这样的行为更显得伟大,也不知道这名窦医生是否健在,窦医生的人生路又是一种怎样的风景。在这里也要向这名窦医生和当年的医院致敬。

沧海桑田我们每一个人都很渺小,小到微不足道,但是就是微不足道的一代又一代人做着平凡而伟大的小事,才有了我们这个伟大的民族。

无论是窦医生还是医院还是生病的母亲还是52年后还钱的子女,他们都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陈述着平凡人做人的道理。这样的精神这样的品质一定会从这些人的身边周围开始传播,一代又一代人的正能量就这样薪火相传。

美好的品质总是值得我们学习,美好的行为总是值得我们提倡,美好的事情总是值得我们歌颂。我希望有越来越多的美好在我们身边发生,在这座叫做长春的城市发生。更多本地资讯欢迎关注遇见最美长春。

忧郁患者的持有行为能力人写欠条有法律效力?

忧郁患者的持有行为能力人写欠条一般具有法律效力。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

证明写的欠条的人在当时患抑郁症是无民事能力人。没有证据,欠条是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经过医学鉴定抑郁症已经严重到导致此人会出现认知障碍,也就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那此人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只要不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那对自己在神智清醒的时候所进行的行为是要负责任的。

如果可以证明在行为时是病发时,则不用承担责任。

只要签的欠条,不管原因,一定生效吗?

有用,欠条是证据之一。

欠条是书证,但是欠条的内容一定要明确,比如欠款人身份信息,因为什么原因形成的欠款,欠款金额多少,还款日期等。如果是民间借贷形成的欠款,建议你们使用借条。

肯定不是都有效的,最起码以下几种情况就作废。

1、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群。未成年、弱智人群、精神病患者,这些人签的欠条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他们拿家里的传国玉玺换棒棒糖都可以要回来的,让对方随便告吧。

2、诱骗性合同。在不知情情况下,被对方诱导性签下贷款,只要有足够证件,起诉到法院,合同可以作废。比如你朋友和贷款公司做局,诱骗你签了担保,但签约之前没有给你做说明,只要你有当时签约视频等证据,法院也会判决无效合同。

3、欺诈,胁迫行为。这个就简单了,仙人跳很多,强迫你签欠条,金额比较高的,比如几百万,还得有银行转账记录作为佐证,你说现金人家也不信啊,家徒四壁,哪来几百万借钱,这种的已经触及刑事案件了,合同自然作废,直接出门左拐派出所报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院给患者打欠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院给患者打欠条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