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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20万红酒获刑-*-盗20万红酒获刑多久

2024-10-23 12:41:53 足球锻炼 洪笑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盗20万红酒获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盗20万红酒获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迷晕14名女子再拍片,浙江一男子被判处无期徒刑,怎么回事?

浙江男子杨智平利用催情药及迷晕香口胶、添加迷药的红酒等,先后将14名女子迷晕后拍摄裸照及影片等,随后又施以强奸,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杨智平不服并提出上诉,声称与受害人是有偿性交易,惟上月底已被浙江高院裁定驳回,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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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平诱骗受害人喝迷药昏迷后拍片强奸

案情指,杨智平在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期间,以嫖宿等名义,通过网络联系或同案被告陈林进的介绍,将14名女子分别约至杭州、温州市龙湾区及广东省某酒店房间,并以玩牌赌输赢的方式诱骗对方喝下掺有迷药的红酒等,致使其昏迷。杨智平在拍摄受害人裸照及影片后,单独或伙同同案被告郭建伟强奸受害人。杨智平强奸14人,郭建伟强奸1人,杨智平及郭建伟亦有轮奸受害人。

杨智平及郭建伟犯强奸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10年6个月,陈林进犯介绍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人民币。

杨智平以玩牌赌输赢诱骗受害人喝下迷药

杨智平在上诉时声称与受害人是有偿性交易,使用迷药仅是为拍摄受害人的照片和影片,并非为侵犯受害人的性自主权,不构成强奸罪。但法院认定,杨智平与受害人的有偿性交易,并不包含受害人被迷晕后提供性服务,加上受害人是明确表示仅愿意在意识清醒的正常状态下发生性关系,不愿意被迷晕后拍照并发生性关系。杨智平用迷药致受害人昏迷后实施奸淫,违背受害人的意志,属于以“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应当以强奸罪论处。

心里变态,直接死刑就可以了!这样的人给社会增加多少风险啊,如果说严重的话,想一想如果受害人是你自己的老婆和女儿,你就不会觉得严重了,反而感觉死刑都便宜他了!!!

男子利用药物将多名女子迷晕,拍摄不雅视频,并与其发生性关系,这种行为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是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利用药物将妇女迷晕,使妇女无法反抗,再与其发生性关系,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其他手段”。

强奸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强奸妇女多人的,就属于“情节严重”,再加上拍不雅视频,是酌定从重处罚情节,判无期徒刑完全合适。

借助催情药以及迷晕口香糖、加有迷药的红酒等,将14名女子迷晕后拍摄裸照以及视频等,随后将其强奸。一审被判无期徒刑的杨申平(化名)和同案犯提出上诉后,2020年5月27日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三名参与作案的男子均为80后,陈为进(化名)向人介绍卖淫女,而杨申平和郭胜伟(化名)则参与了下药强奸。

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杨申平以嫖宿等名义,通过网络联系或陈为进介绍,将李某某、齐某、侯某、胡某、黄某某、姚某某、金某某、孟某、王某某、张某某、李某、吴某、洪某、陈某某等14名女青年分别约至浙江省杭州市、广东省某酒店房间、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通过玩牌赌输赢的方式,诱骗上述被害人喝下掺有迷药的红酒等,致使被害人昏迷,在拍摄被害人裸照及视频后,单独或伙同郭胜伟强奸被害人。其中,杨申平强奸14人,郭胜伟强奸1人。陈为进还将被害人李某介绍给他人实施卖淫。

经法院审理查明,杨申平多次供述,他通过玩牌的方式欺骗被害人喝下掺入迷药的红酒,辅之迷情口香糖、力月西注射液等多种药物,致被害人昏迷后拍照、摄像,并与被害人发生了性行为。

据被害人陈述,她们喝下杨申平提供的红酒或吃了口香糖后发生昏迷,期间不省人事。案发后,公安机关在杨申平住所查获含有安定等成分的催情药水、力月西注射液、迷晕口香糖2片等迷药。

郭胜伟在侦查阶段多次供述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与杨申平的供述能相印证。根据相关聊天记录,作案前郭胜伟曾和杨申平提到,让杨申平给被害女子多灌点酒,在被害女子昏迷后一定要发生性行为。

法院认为,杨申平与被害人所谓的有偿性交易协议,并不包含被害人被迷晕后提供性服务的内容;被害人亦明确表示,仅愿意在意识清醒的正常状态下与对方发生性关系,不愿意被迷晕后拍照并发生性关系。

郭胜伟与杨申平通过聊天对于采用下迷药致被害人昏迷后实施奸淫达成意思联络,存在明确的强奸犯意。郭胜伟、杨申平轮流奸淫同一被害人,构成轮奸,且均系主犯。

法院终审维持原判,认定杨申平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郭胜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陈为进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万元。

记者了解到,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手机、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内存卡、数码相机、DV摄像机、三脚架、迷药、给药管、注射器、催情药、印度神油、药丸等,均被予以没收。

可不可以爆一下自己的“黑历史”?有何经历?

记得我们小时候,那时没有手机,没有电脑,没有电视,电气设备也很少,有收音机的家庭也不多,孩子们的玩乐,主要是成群结队打仗,玩游戏,打噶了,赢弹壳,抓石子,打堡垒,捉迷藏,丢鞋,打沙包,赢玻璃球,赢蜜枣核,丢石头,抓大象(石头下面翻出来的)把蝎子,抓老道(沙土里专吃蚂蚁的),记忆最深的一次,有一回我们抓了很多白蛾子,用锅煮了以后,喂家里的鸭子,结果鸭子都死了,我们被狠狠的揍了一顿。

记得还有一次,我们把一只流浪狗,丢到了粪坑里,结果流浪狗出来后,在我们小区里到处跑,臭气熏天,我们还跟着流浪狗起哄,结果被大人揪着我们耳朵回去了。

还有几回,我们在马路中央挖坑,在坑里灌上大粪,再把表面盖上,恢复马路的原状,于是我们躲在路边,等着行人掉进去,有一次我们被掉进去的大人,追的满街跑。

记得小时候,我们的孩子是分帮派,有沟西帮和沟东帮两派,我们两派经常发生战争,用石子和弹弓开战,结果我们有个伙伴,右眼被打瞎了,留下了一辈子的遗憾。

最可怕的记忆是,我们经常捡一些子弹,有时还有雷管,我们把子弹用铁丝捆上,架在火上烤,直到子弹爆裂,爆炸声听着很过瘾,万幸的是没有人受伤,但是还是有一个伙伴,捡了一个雷管,装在兜里,从房顶上跳下来,结果雷管炸了,炸伤了左腿,至今这个人还在拄拐。

我们大一些了上初中时,打架都是动刀的,有个别伙伴也是在死亡边缘走过的。

想想我们的童年,能够好好的活到现在,真是万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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